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杭临平市监处罚〔2025〕331号
案件名称:
被处罚对象名称:许某某
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许某某将210条“克罗心”牛仔裤在淘宝店铺进行销售,销售价格229元/条。经克罗心有限公司鉴定,上述产品非“克罗心”商标注册人生产或授权生产,均系假冒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当事人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许某某作如下处罚:1.没收“克罗心”牛仔裤3条;2.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上缴国库。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日期:2025-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