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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
宁波市镇海区骆驼天泰式渊润滑油商行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案件名称
宁波市镇海区骆驼天泰式渊润滑油商行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执法部门
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
2026-03-03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甬镇市监处罚〔2026〕37号
案件名称:
被处罚对象名称:
宁波市镇海区骆驼天泰式渊润滑油商行
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
许某某
主要违法事实:
经查明,2021年5月,当事人在未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等经营资质文件和相关合格证明文件的情况下,从某处购入3桶Mobil美孚(美孚DTE26-抗磨液压油,净含量:18 升,生产日期:2020.11.09,生产批号:X0B0472),购入价格为240元/桶,合计720元,截至2025年12月5日被本局查获时止,当事人以300元/桶的价格售出上述1桶Mobil美孚DTE26-抗磨液压油。2023年6月,当事人在未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等经营资质文件和相关合格证明文件的情况下,从某处购入1桶Mobil美孚黑霸王(净含量:18升,型号:X310312,生产日期:2023.01.07),购入价格为260元/桶,合计260元,截至2025年12月5日被本局查获时止,当事人未售出上述1桶Mobil美孚黑霸王。2024年7月,当事人在未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等经营资质文件和相关合格证明文件的情况下,从某处购入4桶Mobil美孚(力图H46液压油,净含量:18升,生产日期:2024.04.25,生产批号:X440766),购入价格为235元/桶,合计940元,截至2025年12月5日被本局查获时止,当事人未售出上述4桶Mobil美孚力图H46液压油。当事人自购入上述产品后就放置于店内经营场所地上进行销售。2025年12月5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根据“Mobil”和“美孚”商标使用权人埃克森美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授权的工作人员现场鉴定,上述剩余2桶Mobil美孚DTE26-抗磨液压油、1桶Mobil美孚黑霸王和4桶Mobil美孚力图H46液压油属于侵犯商标所有权人埃克森美孚公司第174458号、第1180203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商品。根据Mobil美孚DTE26-抗磨液压油、Mobil美孚黑霸王和Mobil美孚力图H46液压油桶身上所标注的销售价格分别为300元/桶、310元/桶和300元/桶,计算出违法经营额共2410元(包含已售出的1桶Mobil美孚DTE26-抗磨液压油)。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经营的假冒Mobil美孚DTE26-抗磨液压油、假冒Mobil美孚黑霸王和假冒Mobil美孚力图H46液压油使用与“Mobil”“美孚”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当事人销售上述Mobil美孚DTE26-抗磨液压油、Mobil美孚黑霸王和Mobil美孚力图H46液压油的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属于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对于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出从轻处罚如下:罚款100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
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
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日期:
2026-03-03
主办单位: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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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保护中心专利快速审查咨询电话:0571-56788309
杭州代办处专利优先审查咨询电话:0571-89937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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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障电话:0571-89765202(快速审查和优先审查请打业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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