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瑞市监处罚〔2026〕1586号
案件名称:
被处罚对象名称:瑞安市银辰鞋厂
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卢某某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5月18日,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瑞安市银辰鞋厂的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经查明,“”(注册号:23167111)为我国境内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阿迪达斯有限公司,国际分类:25类,核定使用商品包含鞋,且专用权在有效期内。
当事人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于今年5月份在其生产的商品鞋鞋帮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标识。
行政处罚内容:本局认为:
当事人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擅自在其生产的商品鞋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标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所指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从轻处罚如下:
一、没收商标侵权商品鞋2208双(鞋帮侧面标有“”商标标识的商品鞋2208双);
二、罚款75000元,上缴国库。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没款,并依照《浙江省瑞安市政府非税收入缴款单》规定的方式和途径进行缴纳。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2026-08-26 00:00:00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日期:2026-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