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浙江知识产权在线!
返回首页
|
|
知识产权之家
|
退出
|
后台管理
一窗口统办
一平台交易
一链条保护
一站式管理
一体化服务
进入老年模式
退出老年模式
专利
商标
著作权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地理标志
植物新品种
商业秘密
其他
保护知识产权
就是保护创新
首页
/
一站式管理
/
案件信息公告
/
案件信息
嘉兴市星宏娱乐有限责任公司莲花广场分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案件名称
嘉兴市星宏娱乐有限责任公司莲花广场分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执法部门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时间
2025-11-19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嘉经市监处罚〔2025〕135号
案件名称:
被处罚对象名称:
嘉兴市星宏娱乐有限责任公司莲花广场分公司
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某某
主要违法事实:
经查明,2025年5月,当事人从不明渠道购进一批印有“POP MART” (商标编号27134252)商标标识的THE MONSTERS 前方高能系列-搪胶毛绒挂件盲盒。当事人在明知上述盲盒为非正版盲盒的情况下,放入抓娃娃机供消费者付费抓取,每次抓取收取3游戏币(1游戏币价值0.3元),并在抓娃娃机外部标识“非正版拉布布盲盒”。现场查获的33个THE MONSTERS 前方高能系列-搪胶毛绒挂件盲盒经“POP MART”商标的商标权利人北京****有限公司辨认,确认为侵权商品。因为当事人不单独统计拉布布抓娃娃机的游戏币数。所以违法经营额以正品THE MONSTERS 前方高能系列-搪胶毛绒挂件盲盒价格计算,涉案盲盒正品官方单价为99元/个,违法经营额共计3267元(99元/个×33个)。另查明,“POP MART”商标注册证编号为27134252号,国际分类:28:玩具;纸牌;棋;滑板;玩具娃娃等。注册人:北京***有限公司。注册日期:2019年02月21日,有效期至2029年02月20日。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
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
2025-12-04 00:00:00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行政处罚日期:
2025-11-19
主办单位: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
省保护中心专利快速审查咨询电话:0571-56788309
杭州代办处专利优先审查咨询电话:0571-89937016
|
技术保障电话:0571-89765202(快速审查和优先审查请打业务电话)
备案序号 浙ICP备 19046660号
|
网站标识码:3300000136
|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10565号
建议使用:1440*900分辨率/IE11或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