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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标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案件名称 郭标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执法部门 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 2026-03-03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海市监处罚〔2026〕102号
案件名称:
被处罚对象名称:郭某
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销售假冒“MaxMara”品牌服装。
行政处罚内容:当事人销售假冒“MaxMara”品牌服装的行为,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侵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款800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日期:202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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