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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安哲服饰有限公司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案件名称 金华安哲服饰有限公司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执法部门 金华市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 2024-08-12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金东市监处罚〔2024〕271号
案件名称:金华安哲服饰有限公司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被处罚对象名称:金华安哲服饰有限公司
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王某某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5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依据职权对位于金华市金东区鞋塘办事处畈二村的金华安哲服饰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当事人生产销售印有BOY的内裤,当事人的行为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行政处罚内容:当事人生产印有“BOY”字样的儿童内裤,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所述之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对当事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二、没收、销毁印有“BOY”字样的儿童内裤17600条; 三、对当事人处以罚款40000元,上缴国库。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金华市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日期:2024-08-12
主办单位: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 省保护中心专利快速审查咨询电话:0571-56788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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