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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前于饰品有限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案件名称 义乌市前于饰品有限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执法部门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 2026-09-10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义市监处罚〔2026〕3781号
案件名称:
被处罚对象名称:义乌市前于饰品有限公司
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于某某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8月03日当事人利用网络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行政处罚内容: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 鉴于当事人系首次违法,涉案商品货值不足2万元,未造成不良后果。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管重点领域部分行政处罚事项从轻、从重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可以给予从轻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改正,本局决定:    1.没收违法所得2206.4元; 2.罚款128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日期:2026-09-10
主办单位: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 省保护中心专利快速审查咨询电话:0571-56788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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