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义市监处罚〔2025〕2732号
案件名称:
被处罚对象名称:叶某某
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9月5日,被处罚人在义乌市义乌港某仓库销售商标侵权的篮球。
行政处罚内容:当事人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篮球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决定:1.责令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2.没收在案侵权物品;3.罚款80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日期:2025-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