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江市监处罚〔2026〕91号
案件名称:
被处罚对象名称:朱某某
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在未经广东联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在其生产的胶水的铁罐和纸包装箱上使用“LESSO联塑®”商标。
行政处罚内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如下处罚:罚款100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2026-04-01 00:00:00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日期:2026-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