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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大超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案件名称 姚大超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执法部门 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 2026-03-03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市监处罚〔2026〕57号
案件名称:
被处罚对象名称:姚某某
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行政处罚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对当事人做如下处罚:1.没收涉案“小糊涂仙酒”30箱(1瓶已用于检测消耗);2.处罚款150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日期:2026-03-03
主办单位: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 省保护中心专利快速审查咨询电话:0571-56788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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