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 | 本指南适用于中国专利申请受理 | 办理方式 | 在线或现场办理 |
办结时限 |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流程办理 | 办理结果 | 电子送达、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 ||
受理机构 | 浙江省知识产权研究与服务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杭州代办处) | ||
联系电话 | 0571-85116361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 9 点到下午 5 点 |
办理地点 | 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 399 号知识产权大厦 |
质押登记后许可备案流程:提出登记或备案请求->受理与审查->发给登记或备案证明或者补正通知->公告登记或备案事项。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第244号公告,自2017年7月1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执行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其中新增专利文件副本证明费,每份30元。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在先申请文件副本、专利授权文件副本、专利证书副本、专利证书证明、专利批量法律状态证明、专利授权程序证明、申请人名称变更证明、专利文档复制证明共9种副本和证明文件,收取专利文件副本证明费。
咨询电话:0571-85116361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
咨询网址:
1.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cnipa.gov.cn/col/col1524/index.html
2.专利业务服务系统:http://cponline.cnip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