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摘要:
2023年9月,法国某公司以嘉兴某公司及其欧洲子公司侵犯其在欧洲的专利权为由,向欧洲统一专利法院慕尼黑地区分院申请临时禁令。2023年11月,嘉兴公司委托嘉兴本地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专业机构出具技术判定意见和应诉法律意见,结合境外法国、德国律师意见,提出不侵权抗辩,并要求法国公司赔偿嘉兴公司支出的诉讼费用。12月,慕尼黑地区分院驳回法国公司请求,并判令其赔偿嘉兴公司诉讼费用20万欧元。2024年1月,法国公司上诉,5月欧洲统一专利法院卢森堡上诉法院再次驳回法国公司请求,并判令其支付上诉费用。11月,嘉兴公司收到法国公司20万欧元赔偿,维权案件胜诉。
典型意义:
本案为中国企业在欧洲统一专利法院积极应对专利诉讼并反诉成功的典型案例。企业结合境内专业机构出具的技术判定意见和境外律师团队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积极应诉,既降低了海外应诉成本,又提升了维权成功率,为其他企业应对海外纠纷提供了可借鉴的成功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