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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科技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产品名称被保险人保险责任联系方式
1专利执行保险专利权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及专利权的合法继承人等。在保险期间或保险合同约定的追溯期内,第三方未取得授权或许可而首次实施本保险单列明的专利,被保险人为获取证据在承保区域范围内进行调查,并在保险期间内,就其受到侵犯的专利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或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请求、或向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提出处理请求,该请求被立案或受理的,对于被保险人的前述请求在立案或受理前发生的必要的、合理的调查费、公证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以下简称“调查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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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侵犯专利权责任保险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产品的企业。主要承保的是:被保险人在从事保险单载明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过程中,非因故意侵犯其他专利权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取得的专利权,由该专利权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侵犯专利权赔偿请求,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3知识产权交易合同责任保险知识产权交易合同关系中出让知识产权的企业。主要承保的是:在保险期间或保险单载明的追溯期内,保险单载明的知识产权受让方在保险单载明的承保区域内使用、实施保险单载明的知识产权过程中,非因故意侵犯其他第三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取得的知识产权权益,由该权益人向知识产权受让方提出侵犯知识产权权益赔偿并在保险期间内由知识产权受让方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书面赔偿请求的,依照知识产权交易合同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4专利申请费用补偿保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通过专利代理人向国家知识产权申请专利授权的专利申请人,均可以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委托本保险合同载明的专利代理人向国家专利局提交专利(投保时已在保险人处备案)授权申请,由于非专利瑕疵原因(以及专利瑕疵原因)导致申请委托代理合同授权的专利事项不能取得国家专利局专利授权的,对于专利申请首次递交申请材料所产生的下列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1)专利申请官费;(2)专利申请代理费。
5商标申请费用补偿保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下同)向国家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商标注册的商标申请人

主要承保的是: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委托的并在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商标代理机构就本保险合同约定的商标注册事宜向国家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由于非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见释义)原因造成商标注册申请被国家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全部驳回的,对于被保险人首次商标注册申请(见释义)实际发生的下列费用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商标注册申请官费;

(二)商标注册申请代理费。

恶意商标注册申请:指商标注册申请本身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作为商标注册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不以使用为目的申请注册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缺乏显著特征、不正当抢注他人较高知名度的商标等。

6知识产权综合保险(知识产权维权费用及侵权责任保险)知识产权权利人或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产品的企业。

知识产权综合险涵盖的保险责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运营风险,主要是保障在知识产权许可、转让等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的诉讼费用、赔偿费用保险;第二个方面是作为被告的风险,主要保障的是在应诉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时所必须支出的侵权辩护费用和赔偿费用;第三个方面是原告的风险,主要保障的是对抗侵权过程中就法律诉讼、反诉讼等费用进行赔偿的执行保险;第四个方面是董监高的连带责任风险,主要保障的是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知识产权纠纷中的一些连带责任风险。

特色:

1.综合保单:原告+被告+运营,菜单式投保选择;

2.全球保单:覆盖全球知识产权累计诉讼风险;

3.全面覆盖:承保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

4.预赔服务:保险公司提供预赔付,前置赔偿;

7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证保险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其独家实施的、或排他性实施的知识产权为质押,与贷款金融机构签订真实、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借款人。

主要承保的是: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未能按照与被保险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且投保人拖欠最近一期欠款超过保险单载明的期限(以下称“赔款等待期”)的,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对投保人应偿还而未偿还的贷款本金和相应的利息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承保案例:

1、为贯彻落实杭州市知识产权局印发的《杭州市专利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公司于2020年9月成立杭州市专利保险项目小组,积极参与杭州市专利保险工作推进,为相关企业提供专利执行保险服务,保障科技企业为投保专利维权而支出的必要的、合理的调查费用和法律费用。

2、2019-2021年连续三年,公司为数家独角兽企业承保了知识产权综合保险,保险标的涵盖了企业的商标、专利、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局等多项知识产权,保险责任包括侵权、被侵权以及董监高的连带责任风险,承保保额达数百万元,承保区域覆盖内地以及港澳台地区。

3、2021年公司与多家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合作了专利申请费用补偿保险、商标申请费用补偿保险,为知识产权的申请人在确权阶段提供了足额的风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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