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摘要:
2005年起,浙江某公司在澳大利亚注册了英文商标,并积极开展品牌推广。2024年初,浙江公司发现澳大利亚某公司以与浙江公司英文商标相同的文字,抢注域名3个。6月,浙江公司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提起域名争议仲裁。澳大利亚公司辩称,其电话产品现在使用的标识与其注册的3个域名相同。浙江公司举证称,澳大利亚公司提交的电话产品相关推广信息中使用与域名相同的标识,是在收到浙江公司域名争议仲裁申请后修改的。2024年8月,WIPO仲裁专家组作出最终裁决,责令澳大利亚公司将3个争议域名无偿转让给浙江公司。浙江公司最终获得3个澳大利亚域名的所有权,有效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企业通过海外商标布局,有效运用WIPO仲裁途径成功解决海外域名争议的典型案例。本案中,企业先行开展商标国际布局,在发现相关域名被抢注后,合理选择WIPO仲裁程序,在2个月内解决域名争议,有效维护企业在先权益,对其他企业国际化发展具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