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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某公司诉杭州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专利侵权案
发布时间:2026-02-05 | 信息来源:

案情摘要:

2020年12月,美国某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USITC)提出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及销售的某产品及其组成和方法侵犯了其专利权,要求USITC进行“337调查”,以确定杭州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公司)等14家生产、销售企业对其所属专利存在可能的侵权行为。‌2021年1月,USITC投票决定启动“337调查”。2021年2月,杭州公司获悉该调查事件后,立即组建以国内行业专家、美国行业专家、中美律师等为成员的海外纠纷应对团队,积极应诉。USITC调查期间,美国公司多次主动要求和解,杭州公司认为,其产品原料制备方法及原理,均与美国公司专利存在明显差异,不存在侵权事实,且美国公司提出的和解条件非常苛刻,双方和解未果。2021年7月,USITC对该案作出终裁,同意美国公司撤回起诉,终止对杭州公司及其美国子公司的调查,本案以杭州公司胜诉告终。

‌典型意义:‌

该案是浙江企业胜诉美国“337调查”的典型案例。企业充分发挥中外行业协会等专家作用,组建海外纠纷应对团队科学分析、积极应诉,坚信自主研发的产品不侵权,在和解未果的情况下,基于证据事实,找准策略方法,取得胜诉结果,对维护企业正当权益、海外市场声誉和提升企业竞争力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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