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请费用补偿保险
盲查保险:
在本保险合同期间内,商标申请因盲查期重复被商标注册管理机构驳回,而产生的申请注册费及申请代理费损失。
商标盲查期重复驳回定义:商标注册申请因该商标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与申请在先的商标、已经初步审定的商标、已经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而被商标注册管理机构驳回,且被驳回的申请日期晚于但不超过与其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申请日期三个月。
保险方案案例:
保险责任
费率%
保费元/件
保险限额元/件
商标盲查
8%-12%
按照实际清单为准
1000元/件
近似保险:
在保险期间或保险合同载明的追溯期内,被保险人向国家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因下述原因未被准予注册:
(一)文字商标商标近似;
(二)组合商标的文字部分商标近似;
(三)新增图形商标近似;
对于本保险合同载明投保的商标申请首次递交申请材料所产生的下列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商标申请官费;
(二)商标申请代理费;
商标未获得授权
8%-25%
3000元/件
商标异议答辩
5000元/件
商标驳回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