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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小课堂上课啦!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书填写指南来了
发布时间:2021-10-25 | 信息来源:中国商标网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与基础商标的注册人或申请人名称一致,申请人是法人的,应填写全称,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应填写姓名,如果法人有正式英文或法文名称应连同中文一起填写。

  申请人地址:与基础商标的注册人或申请人地址一致,可按照省份、城市、街道、门牌号码、邮政编码的顺序填写。

  申请人通信地址:如申请人实际通信地址与申请人地址不同,可增加填写此项。

  收文语言选择:此处在所选语言左侧方框内打上“×”标记。

  申请人资格

  如果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为《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成员国,这一项中可供申请人选择的3种情况应依次选择,即申请人首先衡量自己是否符合第一种情况,若符合应首选第一种,若不符合再选第二种,第二种也不符合的再选第三种,若3种都符合或符合两种应选在前的一种。如果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为《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成员国,这3种情况中,申请人只要任选符合的一种即可。

  代理人信息

  如果申请人直接办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这一栏无需填写。

  基础申请或基础注册

  基础申请或基础注册是指在我国的商标申请和注册,而不是商标国际注册的申请和注册。如果申请人就同一商标的多件基础申请或基础注册提出国际注册申请,应将每件基础申请号、申请日期、基础注册号、注册日期逐一填写。

  其他事项

  要求颜色保护:如果申请人要求保护颜色,可作具体说明。

  立体商标:如基础商标是立体商标,此项必选。

  声音商标:如基础商标是声音商标,此项必选。

  集体或证明商标:如基础商标是集体或证明商标,此项必选。

  商标音译:此处仅填写商标的标准汉语拼音即可。

  商品、服务及其类别

  商品、服务及其类别:商品和服务应按《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中所列的商品和服务类别顺序填写。如:第一类,乙醇,工业用酒精;第五类,阿司匹林,婴儿食品;第九类,音响,显像管;在填写时不得把第九类排在第五类前或把第五类排在第一类前。需要注意的是,填写的商品或服务不得超过基础申请或注册商品或服务的范围。

  如果有对具体国家商品或服务及类别的限定,需要注明具体被指定缔约方及在该被指定缔约方申请保护的所有类别及商品或服务,限定的商品或服务不得超出《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中(1)项中指定商品或服务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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