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化万物的新时代,数据已成为无处不在的宝贵资源,其蕴含的价值如同深埋地下的富矿,等待着被发掘和利用。然而,要将这些海量数据转化为实际的价值,并非易事。在这个过程中,数据知识产权的界定与保护成为了打开这片数据蓝海、实现数据价值最大化的有效路径。
浙江作为全国首批数据知识产权改革国家试点,在全国率先启动数据知识产权改革,至今已走出了一条运用知识产权制度释放数据要素价值的浙江路径。截至目前,全省数据知识产权累计收到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申请25521件,登记公告11550件、登记公示1130件,累计实现数据价值、45.39亿元,其中交易许可8249.76万元、增信融资434784.5、保险558.75万元、证券化1.02亿元、数据资产入表145万元。数知通平台累计注册登记用户1646个,入驻机构110家,发布运营服务产品144个,实现运营交易60笔、金额15.65亿元。
数据知识产权是指数据处理者对依法获取、经过一定规则处理、具有实用价值和智力成果属性的数据集合所享有的权益。其中:
“依法获取”是指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对象首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是保障数据安全和数据来源者合法权益的前提。
“经过一定规则处理”是指数据处理者通过对依法获取的数据集合采用相应算法规则进行处理,进而推动解决问题、实现场景化应用的过程,是体现数据处理者作出智力劳动贡献的重要方面,
“具有实用价值”是指受保护的对象通过数据处理活动,能够带来对社会进步的积极影响,包括但不限于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现实价值或潜在价值,是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的前提。
“数据集合”是指适合作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是整个数据集合,而非单条数据。
数据知识产权的作用不可小觑,它不仅能为企业提供专业领域的数据保护,还能有效提升企业数据资源价值。具体包含“四大功能”:
明晰权属。它能为数据处里者提供明确的权利归属和保护,通过实施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解决数据权益不清晰的问题,防止他人未经授权的使用和侵权,保障合法权益。
激励创新。数据知识产权通过对数据处理者权益的保护,能够鼓励企业和个人投入更多资源进行数据的开发和利用,推动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
促进流通。数据知识产权的界定和保护,有助于促进数据的流通和交易,使数据资源在合法合规的框架下实现更高效的配置和利用。
维护权益。数据知识产权的登记证书可以作为数据集合持有的初步证明,为行政执法、司法审判提供依据,维护数据处理者的合法权益。
企业在获得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后可以通过“数知通”(http://zscqyjs.zjamr.zj.gov.cn/dip)平台开展数据知识产权运用,实现数据的商业价值。
数据知识产权运用种类包括:数据知识产权交易、许可、增信融资、保险、证券化、数据资产入表等,是数据价值实现的重要途径。
对于企业来说,有效运用数据知识产权是实现“点数成金”的关键。具体包括:
1.加强数据知识产权管理。企业应建立完善的数据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明确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和保护等流程,确保数据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加强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企业应当深入挖掘自身数据资源价值,盘活企业数据资源,并积极申请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以获得法律上的保护。
3.加强数据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企业可以利用数据知识产权进行交易、许可、增信融资、保险、证券化、数据资产入表等,实现数据价值。
在数字化时代,数据已成为成为关键的生产要素与宝贵资源。通过有效运用数据知识产权,企业可以将海量数据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商业价值,实现“点数成金”。因此,企业应高度重视数据知识产权的界定和保护工作,建立健全的数据管理制度和运营机制,推动数据的创新和应用,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附件:《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实务指引(试行)》。企业可参考该指引,系统运用数据知识产权制度,“玩转”数据价值。
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中心 0571-87356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