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我省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完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选拔机制,调动广大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积极性,为我省加快建设保护最严、创造最活、生态最优的知识产权强省提供坚实人才支撑,根据《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正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江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评价条件》等文件规定,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在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浙江省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正高级知识产权师、高级知识产权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5月29日前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箱等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我局并注明反馈单位、姓名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婷、张灵芸;联系电话:0571-89761317、56788375。
联系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发展处,邮编:310005
电子邮箱:13916468@qq.com
附件1:浙江省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正高级知识产权师、高级知识产权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
附件2:《浙江省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正高级知识产权师、高级知识产权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