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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杭州考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30 | 信息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网站

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保障2021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杭州考点组织实施工作安全有序,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做好2020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指导方案〉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0〕846号)和我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杭州考点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2021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杭州考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并经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1日    

2021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杭州考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平稳安全有序做好全国2021年专利代理师(杭州考点)资格考试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因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引起的交叉感染,确保广大报考对象和考务人员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的《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做好2020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指导方案》(国知办函运字〔2020〕846号)等文件精神和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最新要求,结合杭州考点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准备

(一)防控组织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本方案的精神与要求,切实担负起本考点(考站)专利代理师考试工作的职责。按照本方案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本单位疫情防控方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人员、设备、物资等准备,在原有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设立疫情防控专门工作小组,并在每个考站配备防疫相关责任人,加强考试期间可能发生的疫情突发事情应对准备。组织开展各类应对培训或演练,监考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应掌握疫情防疫基本技能和考站内处置流程。做到组织到位、防控措施到位、投入保障到位、督查落实到位,确保年度考试安全有序进行。

各考站要提前做好与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公安的对接,考试期间协调辖区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派出专业人员到考点现场指导,负责异常情况和特殊人员的处置。

为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提供机考服务的全美在线(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考公司)应当制定疫情防控应急处理预案,协助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并接受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职责分工

承办单位(中国计量大学)(以下简称计量大学)联合机考公司负责落实杭州考点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的指导和监督责任。一是指导机考公司做好疫情期间的考务准备。保障考站储备充足、更换及时,确保各考站功能区设置齐全、物资储备充足、人员配备完善、工作人员培训到位等。二是要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做好异常情况处置。积极与电力、教育、防疫、公安等相关部门就考试组织实施有关事宜进行沟通,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确保沟通渠道畅通,协调处置考试期间的异常情况和特殊人员,随时启动响应措施。三是建立疫情信息动态监测机制。考前1个月至考试期间,密切关注考点城市疫情形势,及时掌握防疫政策。四是提醒考生做好个人防控。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提前发布考生防疫指南,按照防控形势进一步明确应考防疫措施。提高考生及考务人员的公共卫生知识水平、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五是做好“无健康码”、“非绿健康码”考生应考指引(本文提及的“健康码"均专指“浙江健康码" )。结合省大数据局“健康码”数据,排查两类人群,提前做好相关应考指引,确保考生“绿码”入考。六是严格监督考务工作人员筛选。结合省大数据局数据,确保五类人群不得参加考务工作(有新冠肺炎病史、隔离史和接触史,有疫情高、中风险等级地区、境外旅行史,“健康码”非绿码人员,出现相关症状的人员,无症状感染者)。七是考试后续事宜办理。考试结束后所涉及的补证、发放资格证书等事宜,尽量通过远程或协商延期方式解决,做到不聚众。八是做好台账归集。做好疫情防控自查登记表、考场工作人员新冠肺炎防控检查记录表等台账归集和报送工作。

机考公司负责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和考点局制定的防疫要求中关于考站、考场、工作人员等内容。配合考点局做好防疫物资配备、清洁消杀、考生和工作人员健康管理等防控工作,确保考场环境、软硬件设施及设备达标,并在异常情况发生时及时上报,并做好相应的处置工作。一是考站、考场、工作人员等配备。考试期间应按要求配备考站、考场、备用考场及配套功能区,落实相关医护、防疫、安保人员等。二是做好考场的消杀和封场准备工作。对考场、厕所、通道、门把手、桌椅、空调等相关设施、设备进行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和消毒,做好通风工作,张贴完成标识。严格落实清洁消毒制度,建立消毒工作记录台账。三是落实做好各类人员的入场排查工作。确保无健康码和非绿健康码考生不得参加考试,“五类人群”不得参加考务工作。四是报备与定点医院。机考公司及各考站应会同上城区、钱塘区向属地街道、社区报备,并确定附近的定点专业医院,用于异常考生的排查和诊治。五是降低考站内人员密度,减少考生流动。各考场考生座位安排和间隔均应符合本地区防疫要求。基于近两年的参考率和考点现有可用的机位储备数,安排考生坐一隔一或者穿插就坐。六是严明考场纪律。自觉遵守保守国家秘密法,执行考务管理制度和规则,严明考场纪律、维持考场秩序、执行回避制度,接受国家局和考点局对考试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确保考试顺利进行。七是做好突发事件的上报和应急处理。按照防控措施做好突发疑似症状者的应对,对于确诊患者,配合疾控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确定与登记,并及时上报。

(三)硬件支撑

各考站须提前配备必要的设备和用品,包括消毒设备和用品、口罩、手套、排接触式温度计、洗手液等,每个考场配备速干消毒剂、纸巾、垃圾筒等。考前对所有考场及配套场开展一次全面的预防性消毒。

降低考站内人员密度,减少考生流动。普通考场考生座位四周间距原则上不得小于1米,考生应全程戴口罩,加强通风。根据需要设定每个考站不少1个特殊(隔离)考场,室外张贴明显标识。特殊(隔离)考场须通风良好,配备座位相互间隔2米以上。确保考场附近厕所洗手设施运行正常,并备有足够数量的洗手液、肥皂,也可配备速干消毒剂或感应式消毒设施,有条件的配备充足的干手纸。

考站启用前应对全部设施(包括考务办公室、考场、候考室等)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进行彻底清洁消毒和通风处理,完成后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张贴标识并封存。

二、防控措施

(一)考前防控

1.人员排查(责任单位:计量大学、机考公司、各考站)

(1)健康申报。杭州考点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已对接省大数据局,实现全省考生“健康码”实时监控,向承办单位动态发送无“健康码"、非绿色“健康码"考生信息。承办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向有关考生作个别提示,密切关注有关考生“健康码”的动态情况,不得公开涉及考生隐私的任何个人信息。并对所有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在考前21天开始通过大数据管理平台对健康码非绿码、处于日常健康监测期等考生实施科学精准的管理。考生、考务工作人员须随时关注本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以下简称行程卡)动态,如果相关信息有误,可提前进行申诉处理。无“健康码”者,仍在隔离治疗中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2)考务等相关工作人员排查管理。加强考试工作人员排查与遴选,适当增加应急备用人员,原则上按实际需要的10%增加预备。所有工作人员要求健康状况正常、体温低于37.3度并取得浙江“健康码”“行程卡”绿码者方可参加考务工作,不满足以上任一情况的,都不能参加考试工作。出现相关症状的人员、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隔离期未满以及日常健康监测期未满的人员都不能参加考务工作。各考站应尽量选择已完成疫苗接种的人员作为考务工作者。

(3)考生排查管理。考生仍在隔离治疗中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处于出院后健康随访期的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考前14天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21天内境外来浙返浙、隔离期未满以及日常健康监测期未满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14天内有省外来浙返浙(非中高风险地区)的,须提供本人第一个考试日前48小时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参加考试。

2.防控工作人员配备和培训

(1)考站所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协助机考公司协调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或疾控机构派专业人员到考站现场指导防疫工作,以及对有可疑症状的考生进行专业评估。(责任单位:计量大学、机考公司、各考站、辖区市场监管局)

(2)机考公司应在各考站增设1名防疫专员协助考站负责人处理疫情防控工作。考站应配备清洁消毒、医务、后勤安保人员。(责任单位:计量大学、机考公司、各考站)

(3)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应熟悉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考站内处置流程,并严格履行相应的防疫工作职责。承办单位负责对巡考人员进行疫情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培训。机考公司、考站负责对督考、考站负责人、监考、技术支持等考务人员进行疫情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培训。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参与考试工作。(责任单位:计量大学、机考公司、各考站)

3.应急防控演练(责任单位:计量大学、机考公司、各考站)

承办单位协同机考公司指导各考站组织开展考试疫情防控演练,重点加强对入场时间节点和突发疫情应急处置要点的掌控,结合考站设置、考场分布实际情况设立体温检测区、身份验证区、隔离场所和考生通道等,切实提升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做到考试期间疫情工作无盲区、无死角、无漏洞。

4.考站和考场防疫要求(责任单位:计量大学、机考公司、各考站)

(1)发生过疫情的学校不能作为考站。

(2)考站启用前封场阶段,机考公司应督促考站对考场、厕所、通道、门把手、桌椅等相关设施进行至少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和至少一次预防性消毒,消毒后务必做好通风工作,并明确张贴完成标识。各考站要制定并严格落实清洁消毒制度,建立消毒工作记录台账。机考公司应要求考站对考场空调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开展清洁消毒。普通考场可使用分体空调或中央空调,备用隔离考场须使用分体空调。考场可采用自然通风、电风扇等设备加强通风,电风扇在使用前应进行清洗。在使用电风扇降温时,门窗不要完全闭合。机考公司、各考站在封场检查时,须逐一检查清洁消毒完成情况。封场防疫工作结束后,各考点局应与机考公司共同对各项防疫准备工作进行核查,并填写封场检查记录表(附件1)。

(3)机考公司负责提前配备疫情防控设备和物资,主要包括:消杀设备、消毒用品、口罩、一次性手套、非接触式温度计、洗手液、防护设备等。应确保考场附近厕所洗手设施运行正常,并备有足够数量的洗手液等,有条件的配备充足的干手纸。

(4)考站须配备考务办公室、体温监测点,可酌情设置休息与复检棚、医疗站。各考站在入口处设立体温监测点,并配备工作人员,测量考生体温和核验考生“健康码”、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考站考场入口处须张贴健康扫码查验标识,并要求工作人员准备疫情防控登记表和考生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等。相关要求须提前告知考生并配合实施。考站进口和出口保证唯一性,并做好指引标示。休息与复检棚供待检和复检人员等候时使用。医疗站用于安排在考前或考中突发非传染性疾病或出现意外情况需要特殊照顾的人员。

(5)降低考站内人员密度,减少考生流动。各考场考生座位安排和间隔均应符合本地区防疫要求。机考公司可基于当地近两年的出考水平和考站现有可用的机位储备数,由监考人员安排考生坐一隔一或者穿插就坐。

(6)原则上,每个考站需设置一个相对独立的临时隔离观察室,适当远离其他考场,采光和通风良好,配备基本防护用品和洗手设施,应张贴醒目的“隔离观察室”标识。

(7)原则上,每个考站须设置不少于1个通风良好的备用隔离考场,适当远离其他考场,用于考试过程中突发身体不适的考生考试,应张贴醒目的“隔离考场”标识。

(8)因疫情管控要求,考站严禁外来车辆出入,请合理安排出行方式。

(二)考生须知

1.考生应如实申报健康状况,及时上报密切接触史,并填写承诺书,按照考点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对于隐瞒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并追究本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2.考生应自觉减少外出,避免人员集聚和与不必要的人员接触;

3.考生乘坐公共交通时应戴口罩,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及时洗手或使用免洗消毒液;

4.外省来浙考生应提前申请浙江“健康码”;

5.考生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变化调整,遵守所在考点局关于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防疫的具体要求,及时关注官方网站或官方微信公众号,服从当地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

三、考试环节

(一)健康监测(责任单位:计量大学、机考公司、各考站)

1.考试工作人员

考试前90分钟,各考站工作人员(医护人员、防疫人员、安保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必须全部到岗,完成体温测量、“健康码”和“行程码”核验后,检测无异常,允许准入后,在大门口处和考场入品处分别进行手部消毒。考站负责人应监督监考人员对考场进行二次消毒。工作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完整填写考点《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检查记录表》(附件2),经考站核查人确认签字后交考点负责人。

“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体温在37.3度以下)的工作人员可正常参加考务工作和考试。

2.考生

每科考试前,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站。每次通过考站大门口处和进入考试区域应自行全程佩戴口罩,并分别进行手部消毒,进入体温检测区。对第一次体温不合格者,可让其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考生劝其退出考试。凡不具备体温合格、健康扫码合格等相关条件的,一律不得进入考站参加考试。

对于不合格的考生,体温检测工作人员应在《考生健康异常信息采集表》(附件3)上记录签字后交考站负责人。

考生考试当天健康通行码非绿码,或体温≥37.3℃,或当天通信行程卡显示考前14天有前往过中高风险地区记录,有21天内境外旅居史,或仍在隔离治疗期或集中医学隔离观察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以及考前14日内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者,不得进入考场。

有省外来浙返浙(非中高风险地区)的,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备用隔离考场的启用

考试过程中,“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应受控转移(有症状者及陪同人员均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经过人员密集区)至临时隔离室进行排查,无流行病学史的考生安排在特殊(隔离)考场考试,经由考站医疗卫生专业医务人员现场核实,个案研判、诊断并决定是否终止其考试并带离考场。如考生没有新冠肺炎病史、隔离史和接触史,考前21天内无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考生,须立即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站)所耽误的时间,按考试补时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隔离考场原则上一人一间,备用隔离考场不足时,可采取最前排、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需戴医用防护口罩,监考人员及工作人员需佩戴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手套,必要时可穿防护服。在转移过程中,考站负责人及监考人员应安抚普通考场内的考生,不得影响考试正常进行。同时,监考人员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上记录,考生签字确认,及时逐级上报。当考试科目结束后,由负责研判的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或考站负责人当场简要向该考站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4.考试结束

1.考生开始交卷退场时,考点、考站防疫主考人员应组织考生依次、有序离开考场、考站,考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确保考试结束后考生不聚集。

2.低风险地区在每天考试结束后,需对考场做一次预防性消毒;非低风险地区要在每科考试结束后做一次预防性消毒。清洁消毒时应严格防止清洁液等进入机箱、键盘、电源插座等处产生短路和火灾隐患。

(二)个体防护(责任单位:计量大学、机考公司、各考站)

1.科学佩戴口罩,考务人员和所有考生从进入考点入口处起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2.工作人员防护。一般考务工作人员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勤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消毒液。体温检测人员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穿工作服,必要时穿戴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隔离衣和眼罩,勤洗手或经常使用免洗手消毒液。备用隔离考场监考人员戴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手套,必要时穿戴防护隔离衣和眼罩,勤洗手或经常使用免洗手消毒液。应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考试区域。

3.清洁消毒

机考公司、各考站应该根据考试工作职责公工及合同约定,制定并严格落实清洁消毒制度。保持考场环境卫生清洁,在考前、考后对考试相关区域和所有使用的场所每天至少消毒1次,特殊(隔离)考场在每场考试结束后须立即进行消毒。对电脑、键盘等机器、门把手、课桌椅、讲台、水龙头、楼梯扶手、电梯间按钮等高频接触表面,可用有效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试。

场所在消毒完毕1—2小时经彻底通风和擦试后可重新投入使用。落实厕所保洁措施,及时清洁地面,做好马桶、水龙头、门把手等重点部位的消毒,增加冲洗消毒频率。特殊(隔离)考场内的考生使用过的机器需专门消毒;若存在传播风险,建议使用消毒柜处理或紫外线灯照射。

四、应急处理预案

(一)根据考前疫情防控形势调整考试安排

考试前,如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宣布疫情防控等级升级的,应及时上报杭州考点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考点领导小组及时联系政府有关部门作出是否调整考试安排的研判。需要调整考试安排的,报考委会办公室,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责任单位:杭州考点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机考公司、各考站)

(二)考试过程中突发疑似症状者的应对

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与考务工作人员突发发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按以下程序处置:

1.监考人员需立即报告考站负责人;

2.由考站负责人组织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带离考生至留观室;

3.应立即停止考试并转移至隔离观察室,组织考站辖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异常,或伴有咳嗽、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的,经医务人员现场核实,进行个案研判,诊断并决定是否终止其考试并带离考场;

4.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视情报告当地防疫部门并按要求进行处置;

5.考点医疗防控人员做好相关区域的消毒;

6.按照就近原则,联系确定考站附近专业医院,由专业医院负责排查和诊治。可争取防疫、公安部门的支持,做好应急人员转运和通信保障方案,安排应急值班车辆,保证应急联络和人员转运通畅;

7.监考人员在《考场情况记录表》记录处置情况,并经主考和参与诊断的医务人员共同签字,机考公司和考站做好相关考生的详细信息登记(姓名、性别、单位、近期活动轨迹、家庭联系电话等),逐级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考委会办公室报告。(责任单位:杭州考点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计量大学、机考公司,各考站,上城区、钱塘区市场监管局)

(三)疫情报告与相关处理流程

如有考生经指定医疗机构排查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的,机考公司应会同所在考站在第一时间同时报告考点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疾控中心,按传染病管理有关规定履行报告程序。

机考公司应根据防疫部门关于密切接触者范围的判定,配合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确定与登记,以及实施有关隔离排查措施的通知工作。

机考公司应及时将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的考生和密切接触者隔离排查的相关情况逐级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考委会办公室报告。

五、其他

2021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举行的,全省院校均巳开学并实施封闭式管理,而参加考试的学员量大面广,流动性强,考试期间频繁交叉聚集,疫情防控隐患大,考务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要求、新挑战。

各考站、机考公司要根据考试工作职责分工与有关合同约定,加强考试防疫设备、物资和人员保障,前期做好风险排查工作,把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形势和考务工作实际,实时关注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最新通知。强化考务工作督导,做到职责到岗、任务到人,安排部署到位、防控措施到位、投入保障到位。对在考试疫情防控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推诿拖延、擅离职守、隐瞒实情、漏报谎报等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追责,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附件:1.各有关单位名单

2. 疫情防控自查登记表

3. 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检查记录表

4. 考生健康异常信息采集表

5. 考场情况记录表

6. 考生安全承诺书

7. 考场消毒标识(由机考公司张贴)

8. 考生防疫指南(由机考公司张贴)

附件1

各有关单位名单

全美在线(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计量大学(现教中心、信息工程学院、东校区)、浙江理工大学,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杭州市电子信息职业学校(丁桥校区)

附件2-6(承诺书).doc7.考场消毒标识(由机考公司张贴).pdf

附件8

考生防疫指南(由机考公司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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