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管局(厅、委),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重要情况请及时报告。请分别于2021年10月29日、2022年3月25日前将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报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稽查局,电子件同时发送。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