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形成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让创新成果更好惠及人民”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关于“建设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的战略部署和局党组工作安排,统筹布局全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建设,提升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便利性和可及性,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实施办法》,统筹考虑基本条件、地区分布、机构类型等因素,国家知识产权局拟备案88家机构为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10月13日前将书面意见发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13日。
附件:2021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公示名单.docx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