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知识产权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更是深刻阐明了知识产权事业改革发展的一系列方向性、原则性、根本性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我们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深入思考新形势下知识产权工作的新定位、新要求、新实践。
从价值定位来看,知识产权制度的设立是为了保护和激励创新,为创新发展提供源头活水和持续动力;从功能定位来看,知识产权制度不仅要激励创新,更要激励和保护高质量创新,为国家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从目标定位来看,知识产权制度的根本目标是为人民群众创造更美好的生活。我们对知识产权制度宗旨的理解和把握应与国家战略大局相吻合,与产业发展目标相一致,与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
新时代对于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新要求。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层面,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应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在高质量发展层面,“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阐释了创新和发展的关系、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的关系。知识产权需要为创新的产生、发展和产业运用全流程保驾护航;在人民生活幸福层面,要统筹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反垄断、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促进创新要素自主有序流动、高效配置;在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层面,应继续给予国内外、各行业企业以同等的保护,让外国企业愿意来、留得住,让中国企业走出去、能发展;在国家安全层面,要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
实用新型专利制度运行同样对国家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给予具有产业实用价值的小发明以快速有效的保护,激发中小企业创新热情;及时有效保护改进型发明,驱动传统产业向提升产品品质和品牌价值的方向升级;快速授权和快速维权,实现对商品市场的规范和净化;构建大保护网络,保障贸易安全。在实践中,实用新型专利审查工作要从鼓励创新、加强保护、提升服务等方面努力践行。
首先,实用新型专利审查工作应致力于对创新创造的激励。创新要实,实用新型审查要以激励实实在在的创新为根本出发点,让真正的创新成果切实推动产业进步和经济发展。要探索完善实用新型审查制度,通过依法审查正向引导和规范专利申请行为,把好授权关;要形成对专利审查工作的统一认识,鼓励能够形成新的增长点的创新,遏制仅以发表论文等为目的的申请。
其次,我们在实践中应致力于提升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审查授权奠定了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基础。要不断完善业务指导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创新提升审查质量工作思路和举措。要倡导职业精神,提升职业境界,提高职业能力水平;此外还要探索创新审查模式,大力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效能。
最后,实用新型专利审查应致力于服务创新主体和创新发展。面对当前社会公众最为关注的缩短审查周期需求,实用新型专利审查工作要着力突破案件积压困境,多效并举;要努力推进专项服务,探索点对点服务模式,将实用新型专利对企业的帮扶工作做实;要深入研究实行差别化的产业和区域知识产权政策,努力推动保护客体审查规则调整,支持支撑新兴产业创新发展。
新形势呼唤新担当,新使命引领新作为。实用新型专利审查工作要进一步强化职责,担当作为,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增强业务本领,以优异成绩为建党100周年献礼!(曲淑君 作者系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实用新型审查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