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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发布全国首个商业秘密保护省级地方标准 让商业秘密保护有标可依
发布时间:2021-10-30 | 信息来源:http://www.samr.gov.cn/xw/df/202009/t20200918_321784.html

只要按照标准条目要求充分执行,就能建立起通用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9月15日,浙江省《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和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省级地方标准正式发布,这是全国首个商业秘密保护省级地方标准。

  该《规范》共7章16条,在规定商业秘密范围和一般要求的基础上,突出规定了商业秘密事项管理、企业自主保护、商业秘密维权等相关内容,规范了定密、隐密、解密、销毁四大事项,可从人员管理、涉密信息管理、涉密区域管理、商务活动管理、检查和改进5个方面指导企业做好日常管理,并从应急处置、证据收集、维权途径等3个方面强化权利保护。

  记者了解到,此次发布的《规范》在通用、实用、服务上均具有显著的先进性。只要是商业秘密主体都可以按照这个标准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标准同时适用于科研院所等相关企事业单位。从主体规模上讲,无论是大企业还是小企业,也无论是新兴科技企业还是传统老字号企业,均适用此标准。只要按照标准要求建立并执行相关的制度、完善保护措施,就能够使自身的商业秘密得到更好保护,权利得到更及时维护。此外,《规范》在指导企业等单位建立管理制度的同时,也规定了园区、特色小镇、行业协会和第三方社会服务机构协同保护商业秘密的有关内容。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浙江省企业量大面广,一些企业对商业秘密保护认识有限,不清楚可采取什么保护措施,而《规范》可以帮助他们轻松建立起相应体系,满足基础性、通用性的保护需求。

  近年来,浙江省高度重视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查处公布了一批商业秘密典型案件,积极保护企业的竞争优势和创新积极性。2018年以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启动实施商业秘密保护“十区百县千企”示范工程,大力推进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创建活动,提出用3年时间建设10个省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区、100个省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站(点)、1000个市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站(点)。截至目前,全省已建设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近千个,其中省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区7个、省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站(点)153个,市级示范基地834个,商业秘密保护整体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今年4月,浙江省市场监管局适时启动商业秘密保护省级地方标准制定工作。标准制定过程中总结了前期商业秘密保护的工作经验,特别是杭州余杭区、台州临海市商业秘密保护地方标准探索实践,将近年来浙江省商业秘密保护方面成熟的、行之有效的做法进一步提炼、升华。同时,通过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实地调研、网上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政府机关、企业、科研院所和中介机构意见建议,保证标准的科学性。

  “《规范》出台,是浙江省强化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重要标志性成果,也是展示‘重要窗口’担当的最新实践探索。”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规范》发布实施,将为全省商业秘密保护管理服务工作提供基础性制度支撑,更好地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推动创新强省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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