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撤销理由包括什么?
答:《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登记的布图设计专有权不符合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第二条第(一)(二)项、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十二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的,应当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