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金融机构、相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1 年中央服务业发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绩效目标等事项的通知》(浙市监知运〔2021〕17 号)要求,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中央服务业发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项目申报(第一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本次中央服务业发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主要用于对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业企业、事业单位(不包括分支机构,但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的分支机构除外)为我市企业开展专利转化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金融机构以及其他相关企事业单位。
二、资金支持范围
凡达到《财政资金使用参考标准》(附件1)的,均可申报。
三、资金支持时间
在2021年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符合申报范围的,均可申报。
四、申报时间和途径
申报主体应在12月5日前通过“浙江知识产权在线”平台(网址为https://zscqyjs.zjamr.zj.gov.cn/)“一站式管理”模块中的“专利转化专项计划”专区申报,在线提交申报材料;书面材料一并提交至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申报材料
申报主体在申报时应提交《浙江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奖补申请表》(见附件2)、项目运行情况报告、项目绩效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3)。
六、审核公示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报材料的全面性、真实性进行审核,作出通过、补充证明材料、不予通过的决定,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人: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处庄海舟、林玲,联系电话:0580-8111716、0580-8111719,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新城千岛路257号。
附件:1.财政资金使用参考标准
2.浙江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奖补申请表
3.申报材料清单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