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 第四五六号
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 依法对北京 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提交的“北京 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主题口号”予以公告。 北京 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自公告之日起享 有对上述标志的专有权,有效期 10 年。 特此公告。
附件:北京 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主题口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1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