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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科普17
发布时间:2021-10-27 | 信息来源: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如何确定申请日?


我国专利法规定“先申请原则”,即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时,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人,因此,申请日的确定,对于申请人来说非常重要。申请日是专利权有效期以及其它一些法律规定程序的起算日。巴黎公约规定,只要确定了申请日,就可以要求优先权。即使专利申请在一国被驳回、撤回或无效,优先权在一定期限内仍可保留,申请人仍可在这个优先权期间向其它国家提出专利申请。更重要的在于,申请日是评价一项发明创造是否具备新颖性或者创造性的时间基准,即在申请日以前的任何相同的或者近似的已有技术,都有可能否定后申请的新颖性或者创造性。因此,不能轻视申请日的确定。

怎样确定申请日呢?专利法规定:“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原邮戳日为申请日。”不过申请日的确定还和下列因素有关:(1)文件齐备,即专利局收到的专利申请文件,必须有请求书、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缺一不可;(2)如果说明书中有附图,应与其它申请文件一并提交,否则,以专利局收到补交的附图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人要求取消说明书中有关附图的说明,则可保留原申请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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