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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获表决通过 商标专用权等转让书据税率下调
发布时间:2021-10-28 | 信息来源:国知局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6月10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其中,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等转让书据税率下调至价款万分之三,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印花税将取消。

此次通过的印花税法将“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的印花税,由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降至万分之三,以此落实减税降费,支持创新发展,鼓励知识产权实施应用。印花税法规定的转让包括买卖(出售)、继承、赠与、互换、分割。此外,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商标注册证、专利证按件贴花5元在此次通过的印花税法中取消。

据了解,印花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此次表决通过的印花税法共20条,其中明确了印花税的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等。该法总体上维持现行税制框架不变,适当简并税目税率、减轻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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