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中国申请人(国民或者居民)以英语提交的PCT申请,可以指定欧洲专利局作为国际检索单位
2.适用于向RO/CN或者RO/IB提交的国际申请
3.自2020年12月1日起启动,试点期限两年
4.总量限制:第一年最多2500件,第二年最多3000件
5.对于EPO作为ISA的申请,也可以选择其作为IPEA
6.过渡期内检索费/初步审查费需要直接向EPO缴纳
7.更多信息参见两局联合公报以及网站: www.cnipa.gov.cn/art/2020/10/20/art_364_153578.html www.epo.org/service-support/faq/own-file/cnipa-epo-pilo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