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区2022年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热点问题汇总
Q1:我们企业可以申报吗?
A1:请仔细阅读附件4《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符合要求即可申报。
Q2:我们企业这次一定能申报成功吗?
A2:本次申报临安区分为专利和商标两大通道,其中专利4个推荐名额,商标2个推荐名额,请根据企业自身专利和商标情况进行分通道申报。具体推荐名单确定需要等企业申报完成,我局将进行综合评定,择优推荐,目前无法回复是否一定能予以推荐。
Q3:贯标是否是这次申报必要条件?
A3:是。证书需在有效期内。且前期已通知贯标绩效评审不合格企业此次申报不予推荐。
Q4:审计报告可以企业自己出具吗?
A4:可以出具由企业内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者找有正规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其中2021年申报时使用的财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此次申报不可使用。
Q5:如果评选上,区里是否有一定奖励?
A5:根据最新《关于大力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临现服办〔2022〕2号),对新认定为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奖励20万元。
Q6:我们正在填附件2申报表,其中“第T年”指的什么时候?
A6:指的申报示范企业前一年,2021年。
Q7:专利通道中,“其他类型企业近三年授权且有效专利20件以上”这个条件如何理解?
A7:除医药企业外(如按照医药企业申报,请提供证明材料,建议提前联系知识产权科),其他类型企业2019、2020、2021这三年授权且至今仍为有效的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至少达21件。
Q8:审计报告制定中有什么特别提示?
A8:审计报告没有统一模板,审计2019-2021三年财务数据,主要需要报告申报表中的三年的经济指标、知识产权工作经费以及认定条件中要求的专利产品产值、销售收入及占比和许可收入等财务数据(简而言之,在“浙江知识产权在线”系统中申报时填报的经济指标均要体现在报告中,越详细越好,防止因数据无法体现错过机会)。此外注意:请提供2019、2020、2021三年企业净利润为正的材料证明!!!用于体现“企业盈利”!
Q9:申报系统中第五条“市局出具的无违法违规xxx审核意见”这一栏,目前我们企业怎么提供?
A9:此栏目前无需企业提供。
Q10:企业“浙江知识产权在线”上面申报好,还要来局里提交资料吗?
A10:此次申报目前无需提供来局里提供纸质材料,请做好备查准备。
Q11:我们企业更改过名称,想用新企业名称进行申报,有没有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
A11:有变更企业名称情况的,请先去浙江政务网更改名称,并需将变更情况告知知识产权科。
Q12:企业专利产品产值跟销售额数值一样是否可以?
A12:有正当理由,且能出具企业内审部门或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审计报告说明可以。
如有其他特殊问题,请联系临安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 0571-63804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