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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23年浦江县海外授权专利、高价值发明专利省级财政资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8 | 信息来源:http://cms.zjzwfw.gov.cn/zwdt/jcms_files/jcms1/web3609/site/view/art/2023/3/8/art_1229198853_4065850.html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分配因素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市监知〔2020〕15 号)文件精神,高价值发明专利授权,主要根据各地区当年度国内发明专利授权数量实施奖励,每件最高奖励2000元。PCT 国际专利申请,主要根据各地区当年度通过PCT(专利合作条约)途径递交并进入国家阶段的国际专利申请数量实施奖励,最高1万元/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本县范围内的企业和浦江户籍个人,详见附件清单。

二、申领期限

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22日止,请各权利人尽快申报,逾期不再办理。

三、受理地点及咨询方式

受理地点:浦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浦江县恒昌大道188号313办公室)  

咨询电话: 88181972、88181924  

四、发放方式

单位申请需开具单位收款收据,缴款单位填写(浦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款项内容填写海外授权专利奖补或高价值发明专利奖补)、盖财务专用章,将以转账方式发放。单位名称如有变更的还需提供工商变更登记情况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专利权人为同一家单位的收据合并一张。

个人申请资助不需要收款收据,只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专利权人本人名下的银行卡号及银行卡复印件和手机号码;权利人为2个以上的,原则上由第一权利人申领,并出具委托代领证明。

为便于发放账号、户名、须认真核对准确无误、收款收据须书写工整清楚、印章清晰。

五、申领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企业需加盖企业公章(如个人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委托他人代领,提供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2.收款收据。

3.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附件:浦江县海外授权专利发放清单、浦江县高价值发明专利发放清单

附件.docx

 


                     浦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8日   


主办单位: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 省保护中心专利快速审查咨询电话:0571-56788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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