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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龙湾区2021年第2期发明专利授权线上补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3 | 信息来源: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龙湾区2021年第2期发明专利授权线上补助的通知

各专利权人:

龙湾区2021年第2期发明专利授权补助在惠企政策“直能车”已开通,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和龙湾区长办公会议纪要〔202111号要求,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公告日在2021127日以后的,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每件补助缴纳官方规定费用的50%(以上传缴纳官方费用收据为准);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公告日在20201116日以后并在2021127日以前的,按照《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龙政发〔202026号)政策补助每件1.4万元(区级部分);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公告日在20201116日以前的,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龙委发〔201934号)政策补助每件1.2万元。授权公告日在2021127日以前的国外发明专利,获得欧盟、美国、日本、韩国发明专利授权且授权地在龙湾区的企业和个人,每件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对同一件发明专利获得多个国家授权的限资助一个国家);授权公告日在2021127日以后的,按国知局政策补助缴纳官方规定费用的50%(以上传缴纳官方费用收据为准)。

申报网址:http://reward.wenzhou.gov.cn/app/announce_list(惠企政策“直通车”),查看申报指南,进行线上申报。

根据温州市惠企兑现申报要求,以下事项请注意:

1、在奖补公示截止前将企业注册地搬离龙湾、拨款前专利权地址已转移、未在要求时间内在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填报相关数据(申报)以及不符合奖补资格的,不予补助。

2、新的兑现政策对注册满3年的企业有综合贡献度要求,查重为“0”、“负数”的,审核时直接作废。

3、各企业申报时注意查看本企业综合贡献度,申报补助金额不能超过综合贡献度。

4、补助对象:2020916日后授权的龙湾发明专利,且还未补助过的。证书授权地址必须是在龙湾区、企业注册地必须是在龙湾且财税隶属关系在龙湾,个人的限于龙湾居民或者在龙湾工作的个人(有暂住证)。

5、申报时填写的各项数据一定要真实、准确,要与证书相一致,银行要具体到开户分行,而且要全称,不然拨款时会退回。

6、授权公告日在2021127日以后的附件中必须上传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收据,2021127日以前授权的不上传。

7、咨询电话:86860908

 

 

 

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  

20219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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