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龙湾区2021年第2期发明专利授权线上补助的通知
各专利权人:
龙湾区2021年第2期发明专利授权补助在惠企政策“直能车”已开通,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和龙湾区长办公会议纪要〔2021〕11号要求,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公告日在2021年1月27日以后的,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每件补助缴纳官方规定费用的50%(以上传缴纳官方费用收据为准);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公告日在2020年11月16日以后并在2021年1月27日以前的,按照《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龙政发〔2020〕26号)政策补助每件1.4万元(区级部分);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公告日在2020年11月16日以前的,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龙委发〔2019〕34号)政策补助每件1.2万元。授权公告日在2021年1月27日以前的国外发明专利,获得欧盟、美国、日本、韩国发明专利授权且授权地在龙湾区的企业和个人,每件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对同一件发明专利获得多个国家授权的限资助一个国家);授权公告日在2021年1月27日以后的,按国知局政策补助缴纳官方规定费用的50%(以上传缴纳官方费用收据为准)。
申报网址:http://reward.wenzhou.gov.cn/app/announce_list(惠企政策“直通车”),查看申报指南,进行线上申报。
根据温州市惠企兑现申报要求,以下事项请注意:
1、在奖补公示截止前将企业注册地搬离龙湾、拨款前专利权地址已转移、未在要求时间内在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填报相关数据(申报)以及不符合奖补资格的,不予补助。
2、新的兑现政策对注册满3年的企业有综合贡献度要求,查重为“0”、“负数”的,审核时直接作废。
3、各企业申报时注意查看本企业综合贡献度,申报补助金额不能超过综合贡献度。
4、补助对象:2020年9月16日后授权的龙湾发明专利,且还未补助过的。证书授权地址必须是在龙湾区、企业注册地必须是在龙湾且财税隶属关系在龙湾,个人的限于龙湾居民或者在龙湾工作的个人(有暂住证)。
5、申报时填写的各项数据一定要真实、准确,要与证书相一致,银行要具体到开户分行,而且要全称,不然拨款时会退回。
6、授权公告日在2021年1月27日以后的附件中必须上传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收据,2021年1月27日以前授权的不上传。
7、咨询电话:86860908
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