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应当办理的手续
申请人希望在中国获得专利保护的,应当自优先权日起三十个月内办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手续。未在该期限内办理的,在缴纳宽限费后,可以自优先权日起三十二个月内办理该手续,即提交规定的文件、缴纳规定的费用:
(1) 应当提交的文件:
① 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声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定的表格)。
② 原始说明书的中文译文。
③ 原始权利要求书的中文译文。
④ 原始附图副本。若附图中有文字的,应当将其替换为对应的中文文字。
⑤ 摘要的中文译文和摘要附图副本。
对于使用中文完成国际公布的PCT国际申请,则只需提交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声明、国际公布摘要和摘要附图(适用
时)的副本。
(2) 应当缴纳的费用: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宽限费(适用时)、优先权要求费(适用时),费用数额及其他费用参见费用表。
注:办理进入手续时,可以以PCT国际申请号缴纳相关费用。在获得国家申请号以后,应当以国家申请号缴纳相关费用。
(3) 在中国境内无长期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或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