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拱墅区知识产权试点企业和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现将《杭州市专利试点企业和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杭市管〔2020〕38号)和《关于印发〈拱墅区知识产权试点企业和示范企业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拱市监综〔2022〕5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意向申报企业根据文件要求做好申报自查,于11月1日前报送预申报联系表(附件3)。
基本符合拱墅区知识产权试点企业和示范企业条件的企业请加快整理资料,并于11月14日前经属地街道(园区)推荐,报送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三份)(具体见附件2,第十一条)至拱墅区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915办公室。
市级资料要求和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毛丹,田宇弘;联系电话:0571-88397187,0571-88397189;联系邮箱:392375889@qq.com;
附件:
1、关于印发《杭州市专利试点企业和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2、关于印发《拱墅区知识产权试点企业和示范企业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3、2022年试点(示范)企业预申报联系表
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