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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办理与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有什么区别吗?
发布时间:2021-10-30 | 信息来源:浙江知识产权在线
两种途径在商标注册申请审查方面并无差别。其主要区别是发生联系的方式、提交的书件、文件递交和送达方式稍有差别。
  在发生联系的方式方面,自行办理的,申请人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直接发生联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不直接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发生联系。
  在提交的书件方面,自行办理的,申请人应按规定提交相关书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还应提交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事宜的授权委托书。
在文件递交方式方面,自行办理的,申请人或经办人可通过网上系统提交,或直接将申请文件递交到窗口办理;代理机构同样可以选择网上提交,或是将申请文件直接递交、邮寄递交或通过快递企业递交国家知识产权局。
  在文件送达方式方面,自行办理的,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各种文件是送达当事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文件送达商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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