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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8 | 信息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浙市监知运〔2021〕9 号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级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 知》(国知发运函字〔2021124 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 1要求,为做好我省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 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在 2020 12 31 日前(含 12 31 日,以授权公告 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 - 1 -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 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 2 项;专利权人是国家 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参评项目不超过 4 项;集团公司及其子公 司参评项目总数不超过 10 项。 二、推荐方式 中国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专利权人地址在我省行政区 域范围内的参评项目的主要推荐渠道包括:省市场监管局,中国 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两院院士),计划单列市、 副省级城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和浙江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详见附 23)。其中,同专业领域的两名院士可联名推荐 1 项本专业领 域的发明专利,每位院士仅限推荐一次。此外,还可通过国务院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全国性行业协会等渠 道推荐。推荐工作应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优先推荐数字经济、 低碳经济、高端装备制造、生命健康、新材料等领域在基础研究、 应用基础研究、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 (一)省市场监管局推荐渠道 - 2 -省局推荐名额上限为 25 项,其中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推荐数 量上限 14 项、外观设计专利推荐数量上限 11 项,由各设区市局 先期推荐,省局组织专家对各自推荐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审核, 择优向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推荐。 1.各设区市局负责本地区(包含市属、民办高校)专利项目申 报推荐工作,申报名额每市不超过 2 项;省属高等院校、科研院 所和企业直接向省局推荐,申报名额每单位 1 项。 2.各单位对推(自)荐项目的参评资格、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查, 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存在涉密内容,择优推 荐,重点鼓励近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或省科学技术一 等奖的获奖单位进行申报。推荐单位应在 9 30 日完成对推荐项 目的审核和提交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二)其他推荐渠道 1.两院院士、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 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市场监管局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知识产权 管理机构推荐的项目、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和国家知识产权示 范企业自荐的项目,按照《通知》要求,由各设区市统一汇总于 10 10 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局。 2.各设区市局在组织项目向我局推荐申报的同时,要认真做好 宣传动员,引导更多符合条件的专利项目通过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全国性行业协会等渠道推荐,争 取推荐我省更多优秀专利项目参加评选,并将相关信息汇总后, - 3 -填写《推荐或备案项目汇总表》(见附件 4)报省局备案,有关备 案项目申报材料请专利权人通过上述推荐渠道直接向国家知识产 权局报送。 三、申报材料要求 推荐单位应当将申报材料所有项目的电子件存储在一张光盘 U 盘中,并用标签标注推荐院士姓名或者推荐单位名称。填写 申报材料确认表,格式见附件 5,具体材料包括: (一)院士推荐意见书一份(纸件,需院士签名,附院士证 书复印件)或者推荐函一份(纸件和电子件,正式公函,纸件加 盖公章),格式见附件 67(二)项目资料一份(电子件),其中:参加省局推荐渠道的 项目应当提交纸件材料中国专利奖申报书 7 份,其他各 1 份。每 个项目资料包含: 1.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 文档); 2.证明材料(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 扫描件,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专利权人可以提供有资质的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作为经济效益 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 PDF 文档,不超过 20M); 3.专利授权公告文本,同时可提供专利权评价报告。 (三)要求全部专利权共有人签章的共有专利权人声明,格 式见附件 8四、工作要求 - 4 -(一)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积 极配合省局做好推荐组织工作,用足、用好各推荐渠道及名额。 同时,加强对申报单位(人)的业务指导,认真审核把关,提高 专利项目推荐质量。对已发现存在较大数量(比例)非正常申请 的单位和个人的专利项目,不得推荐。 (二)各申报推(自)荐材料统一以快递方式(EMS 方式) 报送,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以快递寄出日为准)报送的项 目我局均不予受理。 《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1 年修订 版)》等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下载 https://www.cnipa.gov.cn/col/col41/index.html) 请各地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申报单位,材料于9月19日前,送至我处。电子件发送至981407500@qq.com。市局联系人:陈方熙;联系电话: 0577-8812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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