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浙江知识产权在线!
保护知识产权 就是保护创新
关于就《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7 | 信息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加强商标管理,强化商标执法业务指导,统一执法标准,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国家知识产权局起草了《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于2021年10月1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1.电子邮件:zhifa@cnipa.gov.cn

2.传真:010-62083319

3.信函: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执法指导处  邮编100088(请于信封左下角注明“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

附件: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征求意见稿).doc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1年8月17日


主办单位: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 省保护中心专利快速审查咨询电话:0571-56788309
杭州代办处专利优先审查咨询电话:0571-88917568、0571-86412160 | 技术保障电话:0571-89765202(快速审查和优先审查请打业务电话)
备案序号 浙ICP备 19046660号| 网站标识码:3300000136 |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10565号
建议使用:1440*900分辨率/IE11或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