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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合同签订超过三个月,还能办理备案吗?
发布时间:2021-10-25 | 信息来源:http://sbj.cnipa.gov.cn/cjwt/201802/t20180228_272640.html
许可合同签订超过三个月,还能办理备案吗?
答复:许可人将其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的,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报送备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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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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