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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发商标变更/转让/续展证明指南
发布时间:2021-10-09 | 信息来源: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

申请补发商标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的办理途径

 

  第一,申请人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自行提交电子申请。

 

  第二,申请人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温州商标受理窗口办理商标注册申请。

  窗口地址:温州市府东路17号(温州市知识产权服务园一楼)

  咨询电话:89660901

 

  第三,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申请补发商标变更/转让/续展证明需要材料

 

  第一,应提交的书件。每申请补发一件商标的变更/转让/续展证明,须提交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申请一份;直接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第二,具体要求:

 

  1.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书件,不得擅自修改格式。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

 

  2.申请人名称、申请人章戳(签字)处加盖的章戳(签字)应当与其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名称一致。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姓名后面填写证明文件号码。

 

  3.申请人地址应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应当按照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写,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没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增加相应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

 

  4.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请的,应当填写代理机构名称并在“代理机构章戳/代理人签字”处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机构章戳。

 

  5.补发证明事项应当选择需要补发证明的类型。

 

  6.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申请书填写的申请人名义、地址应与现商标注册人一致,商标注册号应与商标注册证书一致。

 

  7.一份申请补发一件证明。一件注册商标同时办理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的,应分别提出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申请。

 

  8.共有商标申请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请。

 

  9.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申请人章戳(签字)”处盖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要在此处签字,所盖章戳或签字应当完整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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