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区县(市)主管部门认定,依据《宁波市知识产权(专利)资助管理办法》(暂行)(甬科知〔2018〕35号 )等文件精神,经审核,决定将宁波共盛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等46家企业(文件见附件)备案登记为宁波市专利示范企业。请各认定单位继续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发挥企业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等方面的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