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请申报2023年丽水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于2023年7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汇总表的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报送至缙云县五云街道电力路148号缙云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412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朱婷婷,联系电话:13735536369,638369。相关文件、申报表及汇总表附后。
2.丽水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表.docx
3.2023年市示范企业申请汇总表.xls
1.丽市监〔2023〕35号关于印发《丽水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1).pdf
关于开展2023年丽水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