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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回应---专利实施许可
发布时间:2021-10-26 | 信息来源:https://www.cnipa.gov.cn/art/2021/8/11/art_707_246.html

热点回应---专利实施许可


姓名:XXX

内容:


没有经过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有效力吗?


回复:


XXX 同志:

您好!您于2021年7月8日的来信我们已经收到。

信中所述问题请参考《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

https://www.cnipa.gov.cn/art/2011/6/27/art_526_145941.html

如有疑问,请拨打专利局咨询电话010-62356655,1转8咨询。

如果您还有其他意见或建议,请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www.cnipa.gov.cn)首页“网上信访”发送。谢谢!

回复日期: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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