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回应---专利实施许可
姓名:XXX
内容:
没有经过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有效力吗?
回复:
XXX 同志:
您好!您于2021年7月8日的来信我们已经收到。
信中所述问题请参考《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
https://www.cnipa.gov.cn/art/2011/6/27/art_526_145941.html
如有疑问,请拨打专利局咨询电话010-62356655,1转8咨询。
如果您还有其他意见或建议,请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www.cnipa.gov.cn)首页“网上信访”发送。谢谢!
回复日期: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