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绿色发展的二十六条意见》(丽委办发〔2019〕52号)、《莲都区进一步提振生态工业发展的意见》(莲政办抄〔2019〕20号)的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莲都区知识产权奖励及补助的申报工作。
莲都区知识产权奖励及补助申报对象为税务登记机关为莲都区税务局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户籍登记地址为莲都区(不含南明山街道)的个人。本次知识产权奖励及补助申报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授权的专利,以及该时间区间内其他符合《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绿色发展的二十六条意见》第20至26条、《莲都区进一步提振生态工业发展的意见》第13条所规定的情形。
企业申报的限制性条件:根据《莲都区进一步提振生态工业发展的意见》第十条“附则”下的规定执行。
其他:因上级文件要求,授权实用新型专利补助、专利年费补助从从7月1日起不再予以发放。
本次知识产权奖励及补助的申报登记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 2022年7月10日,并根据该年度财政资金下达情况另行兑付,请参照《关于印发〈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绿色发展的二十六条意见操作细则〉的通知》(丽委科办〔2019〕1号)文件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及时办理申报登记。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申报登记途径:网上申报,登录
https://xtbs.lishui.gov.cn:1444/front/index.html#/home在线提交相关申报材料,本次网上申报提交事项主要包括国内发明专利奖补,其它符合本次奖补条件的请纸质线下送紫金路347号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404办公室进行申报。
联系人:蔡永丽,2050020
附件:1.《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绿色发展的二十六条意见》(丽委办发〔2019〕52号)
2. 《莲都区进一步提振生态工业发展的意见》(莲政办抄〔2019〕20号)
3. 《关于印发〈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绿色发展的二十六条意见操作细则〉的通知》(丽委科办〔2020〕1号)
4.莲都区知识产权奖励及补助申请表
5.网上申报操作指南
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