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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位!中国位居中等收入经济体之首(知识产权报)
发布时间:2021-10-30 | 信息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9月20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发布《2021年全球创新指数》(GII)报告,中国排名第12位,较2020年上升2位。GII高度评价中国在创新方面取得的进步,并强调了政府决策和激励措施对于促进创新的重要性。

WIPO自2007年开始发布全球创新指数,其已经成为国际上关于创新和知识产权水平的权威报告,具有较强的客观性,受到国际社会高度关注。GII从创新投入、创新产出两个方面,通过制度、人力资本与研究、基础设施、市场成熟度、商业成熟度、知识与技术产出、创意产出等7大类81项指标,对全球132个经济体的综合创新能力进行系统衡量。

全球创新韧性十足

“今年的全球创新指数向我们表明,尽管新冠肺炎疫情对生活和生计造成了巨大影响,但许多领域都展现出惊人的韧性——特别是那些注重数字化、技术和创新的领域。”WIPO总干事邓鸿森表示。

面对外部环境变化,重视技术创新的国家的韧性体现在何处?从今年的排名便可窥见一斑。GII显示,瑞士连续第11年位居榜首,瑞典、美国、英国、韩国分列第2位至5位;中国位列第12位,位居中等收入经济体首位,超过日本、以色列、加拿大等发达经济体;韩国由2020年的第10位跻身2021年的第5位,上升趋势明显;土耳其(第41位)、越南(第44位)、印度(第46位)等中等收入经济体在过去10年中排名上升明显,正在改变全球创新格局。

在全球“最佳科技集群”排名中,日本东京-横滨地区、中国深圳-香港-广州地区、北京、首尔、美国圣何塞-旧金山地区分列前5位。与去年相比,深圳-香港-广州(第2位)排名不变,北京(第3位)、上海(第8位)、南京(第18位)、杭州(第21位)等排名均有所上升,且上升幅度明显。

邓鸿森表示:“在世界期待从大流行病中重建之际,我们知道创新对于克服我们面临的共同挑战、建设更美好的未来,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全球创新指数是一种独特的工具,可以指导政策制定者和企业界制定计划,确保我们摆脱大流行病并变得更加强大。”

“WIPO持续多年发布GII很有意义,在全球的影响越来越大,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关注。从评价体系上看,GII评价范围越来越宽,内容更全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李顺德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尽管新冠肺炎疫情和频发的自然灾害、气候变化给全球经济发展带来了一定影响,但很多国家仍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进行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这说明人们日益认识到,新想法对于克服大流行病以及确保大流行病后的经济增长而言至关重要。

中国距前十更近一步

中国自2013年起,全球创新指数排名连续9年稳步上升,距离前十位更近一步。

从分项指标来看,在创新投入方面,中国的贸易、竞争和市场规模,以及知识型工人等2项集合指标处于全球领先地位。在进一步细分的指标层面,阅读、数学和科学PISA(国际学生评估项目)量表得分,国内市场规模,提供正规培训的公司占比,国内产业多元化,全球研发公司前三位平均支出,QS高校排名前三位平均分,产业集群发展情况,资本形成总额在GDP(国内生产总值)中的占比,企业供资GERD(研发支出总额)占比等指标排名靠前。这表明中国在促进产学研合作、发展特色产业、做实做强做优实体经济等方面采取了更多措施,为企业创新发展营造了更好的环境。

在创新产出方面,中国的优势集中在无形资产、知识的创造、知识的影响。其中,本国人专利申请量、商标注册量、创意产品出口额在贸易总额中的占比等细分指标均实现全球领先,表明中国正逐步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

对于我国创新指数排名的持续上升,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单晓光认为,这显示出我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正稳步推进,并取得初步成效。我国在创新方面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不断优化公平竞争、鼓励创新的营商环境。比如,在立法层面,今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新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专利法、著作权法、刑法均完成新一轮修改,针对故意侵权确立惩罚性赔偿制度,法定赔偿数额大幅提高,刑事处罚力度加大。在执法层面,2020年,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共协助执法办案1.7万件,结案率98.3%,平均结案周期11.6天;今年上半年,全国各地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立案共计1.38万件。这一系列举措促进了营商环境的持续向好,从而为全面提升创新能力,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当前,GII已成为衡量创新的风向标,也是各国政府制定经济决策的基石之一,越来越多的政府对其年度评选结果展开系统性分析,并制定应对措施以改善其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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