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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国家有实用新型制度?
发布时间:2021-10-31 | 信息来源:浙江知识产权在线
目前,有实用新型保护制度的主要国家包括安第斯共同体(仅哥伦比亚、厄瓜多尔、秘鲁)、澳大利亚、奥地利、比利时、巴西、保加利亚、智利、中国、捷克共和国、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危地马拉、匈牙利、度尼西亚、爱尔兰、意大利、日本、韩国、墨西哥、荷兰、菲律宾、波兰、葡萄牙、俄罗斯、斯洛伐克、西班牙、泰国、土耳其、乌克兰、越南。除了菲律宾的实用新型保护期限为15年外,其余国家的实用新型保护期限为5-10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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