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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湖区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5-18 | 信息来源:嘉兴市南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响应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深化知识产权代 理行业 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351 号),严厉打击并有效遏制知识产权违法违规代理行为,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2023年南湖区将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 蓝天专项整治行动。

二、工作目标

对商标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恶意商标代理行为、非正常专利代理行为等进行严厉打击,规范商标代理行为,强化行业自律管理。通过科所合力,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有机结合,持续深入推进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借助双随机一公开新型监管模式查办典型案件,报送一批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例,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重点

(一)重拳打击商标代理违法行为按照《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要求,聚焦重点,将代理抢注、囤积热词商标,代理重大不良社会影响商标,与从事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的人员存在勾连等行为纳入重点整治范围,将通过网络从事商标代理业务及代理跨境电商业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假冒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伪造变造法律文件、印章、签名,接受同一商标代理中利益冲突双方委托等违法违规行为,作为全年的重点整治对象,会同相关部门切实加大打击力度。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二)严厉打击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围绕上级部门转办线索和投诉举报线索,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结合,上下联动,以零容忍的态度重拳打击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查处出租、出借资质行为,对出租、出借资质的机构,坚决执行 双处罚。继续加强对擅自开展专利代理行为的检查,要严格按照双随机检查相关要求,加强对各类机构合同和帐册日常查验,增强监管有效性。

(三)强化整治非正常专利代理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从严认定违法所得,并将代理非正常申请、拒不配合调查等行为作为从重处罚情节依法依规给予高倍数或顶格罚款。对涉及低质量代理或存在累犯、拒不配合调查等行为的,要作为从重处罚情节给予高倍数或顶格罚款查。对于专利代理机构反复代理非正常专利、撤回后再次提交、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量大等情节严重或明显恶意的,依法给予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及时报送。

(四)加强代理机构备案管理。突出源头治理、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全面推进商标代理机构重新备案相关工作,做到应备尽备,推动代理与审查联动管理。要根据最新备案信息梳理形成本辖区商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名录,建立从业人员档案,会同相关部门更新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名单,完善检查事项清单,加强对商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的日常监管。

(五)突出重点领域综合监管。进一步规范辖区内平台型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经营行为,将知识产权执法与广告、价格、反不正当竞争等市场监管职能有机结合,督导平台健全内部管理制 度,规范、优化网站展示内容,发布服务公约并作出公开承诺。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管理,指导集聚区加强对服务机构入驻审核、日常管理和培训服务,开展代理资质、合规性经营公示活动,建立创新主体参与、与激励政策挂钩的服务机构服务质量 及绩效评价制度,探索通过区块链存证等手段建立知识产权服务 可追溯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以举办第19届亚运会为契机,结合“4.26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品牌日等活动,深入开展商标代理机构宣传专题培训,学深学透商标代理行业专项整治相关文件精神,要求机构合法经营、诚信经营,加大优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培训力度,引导行业积极开展自律惩戒。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线索调查、暗访和协办查案工作,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从业人员遵纪守法、合规招揽商标代理业务,督促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拓宽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举报违法线索,全社会共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氛围。

(二)深化信用监管。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的《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及省局印发的《浙江省专利代理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做好各项知识产权代理信用监管数据采集和信用评价工作,并将信用评价结果充分运用于日常监督。将信用等级评价分为A(优秀),B(良好),C(中等),D(较差),E(差)五个等级,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名单,对违法失信机构和个人实施重点监管,实现知识产权代理领域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三)推进合力整治。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服务质量 评价活动,鼓励和引导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和广大创新主体、 社会公众积极参与评价,进一步形成规范代理行为、提升代理质 量的正面导向;指导属地鼓励和引导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和创 新主体,打破区域边界,优选代理机构,加快形成各方广泛参与 的代理监管新局面。要加大跨地区联合监管力度,完成跨区域协 查机制。要强化行政指导,督导代理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加强自 我管理,完善内部制度建设与人员管理,杜绝代理非正常专利申 请、恶意商标申请以及 挂证、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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