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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新昌县2020年度第二批知识产权项目财政补助资金拨款手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9 | 信息来源:无

各有关单位:

你单位申请的新昌县2020年度知识产权项目(第二批)财政补助资金经新昌县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审核后,同意给予拨付(其项目和额度见文件)。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在2021年12月1日之前办理相关手续,请勿逾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手续需带资料:

以单位名义申请的: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拨款申请单(加盖单位公章、负责人、会计签字),

3:单位财务章或盖有单位发票专用章的收款收据;

以个人名义申请的:

1: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2:拨款申请单(负责人签字),

二:注意事项:

拨款申请单可以填写电子版打印后签字盖章带来,也可以带企业公章银行账号来现场进行填写(银行账号填写所需相关信息:单位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若单位公章无法带出的,可以填写电子版拨款申请单后打印签字盖章

个人委托办理的请携带双方签字签章委托办理书,及双方签字签章身份证复印件

企业账户及个人账户请提供活跃的账户,不要提供长期不动户等非活跃账户。

三、办理地址: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监督管理科(南明街道东昌西路28号)(知识产权监督管理科三楼303室)。

四、逾期未办理拨款手续的,视为放弃领取此次奖励。请各单位负责人抓紧办理。上班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86025207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监管科

                                    2021年11月29日

(百份以上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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