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根据《专利法》第七十六条、《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行政裁决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成立国家知识产权局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行政裁决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专利法》第七十六条第二、三款的规定,组织和开展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相关行政裁决工作;
(二)研究解决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相关行政裁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三)负责制定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行政裁决办案质量评价的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组成人员
主任委员:张志成
副主任委员:陈伟、王晓浒、刘铭
委员(按照姓氏笔画排序):于光、王冬(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医药一处)、王冬(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材料二处)、王亦然、王志超、王轶、王源、田甜、史晶、付继光、吕慧敏、朱茜、任晓兰、任颖丽、刘亚、刘彤、刘妍、刘洋、刘萍、刘婷婷、刘新蕾、刘静、刘犟、米春艳、许钧钧、许静华、许磊、孙丽芳、孙卓奇、孙俊荣、杜国顺、李亚林、李金光、李悦、李婉婷、李越、李新芝、李韵美、吴文英、吴通义、肖聂尊、肖晶、何炜、宋泳、宋蓓蓓、陈少君、陈龙飞、陈晏晏、张沧、张凯、张艳、张倩、张家祥、邹凯、邵源渊、苑伟康、周文娟、周芳宇、周晓军、赵明、赵锴、胡杨、段立彦、侯曜、姜小薇、娄宁、党星、徐建锋、郭茜、高茜、陶颍、曹克浩、崔旸、崔尚科、葛嘉、程强、韩世炜、韩镭、董丽雯、董海鹏、蔡健炜、樊昊、潘珂、魏聪。
三、工作机构设置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由知识产权保护司执法指导处和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综合处共同承担。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