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行〔2021〕63号)文件精神,现就2022年省级发明专利授权补助的申报及兑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省级知识产权专项经费已下达本局,包含了莲都区(详见附件1)、丽水市本级(详见附件2)、开发区(详见附件3)的企业及个人补助。补助标准:2020.07-2020.12发明专利授权补助2806元/件;截止2020.12发明专利维持费补助合计30.03万元(共107件);以上专项补助申报登记截止时间为2022年6 月24 日,请补助清单内的专利权人(无不良记录)参照纸质申报材料清单及说明材料(详见附件4、5),及时办理申报登记,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相应补助。企业收款收据抬头统一开“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主管单位划分,办理申报登记地址:
1、莲都区企业及个人报送至丽水市莲都区紫金路347号的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404办公室,联系人:蔡永丽,电话0578-2050020。
2、市里企业及个人报送至丽阳街689号的丽水市市场监管局1029办公室,联系人李旭丽,电话0578-2129732。
3、开发区企业及个人报送至绿谷大道238号的丽水开发区管委会712办公室(丽水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联系人麻秋威,电话0578-2600762。
附件:1. 莲都区发明清单附件1莲都区发明清单.xls
2. 丽水市市本级发明清单附件2丽水市市直发明清单.xls
3. 开发区(水阁)发明清单附件3开发区(水阁)发明清单.xls
4. 纸质申报材料清单及说明附件4.纸质申报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5. 莲都区知识产权奖励及补助申请表附件5.莲都区知识产权奖励及补助申请表.doc
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6日